因應全球永續發展趨勢,為鼓勵更多臺灣之會展業者與國際永續趨勢接軌,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DGS),並將永續作法落實於個人、企業及會展活動中,降低資源消耗、碳排放量及對環境造成之影響,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本(112)年度「推動臺灣會展產業發展計畫(MEET TAIWAN)」設置「永續會展獎」,鼓勵會展業者實踐永續ESG理念、節省資源減少碳排量,達到永續目標。
一、獎項類別及參選資格
獎項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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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選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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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實踐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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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須為我國合法登記之企業,所營事項登記包含會議及展覽服務業(營業項目代碼:JB01010)之專業會議服務業、專業展覽服務業、會展場地業、會展物流業、會展裝潢業或其他經經濟部認定從事會展相關產業之事業。
2. 申請單位在其內部之SDGs政策、作為,或於服務客戶過程中之永續相關行動,在環境、社會及經濟等面向具創新積極做法,足堪表率。
3. 申請單位報名參選之行動專案內容須至少對應1項SDGs(環境、社會、經濟面向均可)。
4. 自111年1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止,期間內執行之行動專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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減碳行動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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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須為我國合法登記之企業,或依法立案之公協會、法人及學術機構。
2. 若為企業,企業所營事項登記包含會議及展覽服務業(營業項目代碼:JB01010)之專業會議服務業、專業展覽服務業、會展場地業、會展物流業、會展裝潢業或其他經經濟部認定從事會展相關產業之事業。
3. 申請單位針對所辦理之「會展活動」說明成功且具體落實節能減碳之作為,並提出可複製之減碳作法。
4. 可由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提出申請,若兩個單位以上分別以同一專案報名參選,須採共同報名。(註:專案若分不同梯次或屆數辦理,仍視為同一專案)。
5. 自111年1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止,期間內執行之行動專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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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報名方式
1. 報名期間: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0月2日(星期一)下午6時止。
2. 報名方式:申請單位須依參選類別填具申請表(如附件p.7),並加蓋單位戳章,併同下述須繳交資料之PDF格式清晰電子檔,於112年10月2日前提交下方聯絡人E-mail信箱,並請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,務必於寄出後洽聯絡人確認。
3. 資格審查及補件方式:執行單位將依據申請單位繳交之報名表及相關資料進行資格審查,申請資料不齊全者,將通知補件,並須於112年10月6日(星期五)下午6時前完成補件,如逾期補件者,視同放棄參選;另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。
三、獎項及獎勵
「永續實踐獎」及「減碳行動獎」將各取前5名為入圍單位,前3名分別頒發獎金新臺幣15萬元、12萬元及10萬元及獎狀1只。其餘入圍單位頒發獎狀1只。
四、本案聯絡人
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
莊存原專員/02-2725-5200 #1125/yuan.chuang@taitra.org.tw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
請參考附件「評選作業規範」,或洽本案聯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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